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南区,各县(区)经科局,有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天府科创贷”贷款贴息申请工作的通知》规定,拟对获得“天府科创贷”融资支持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获得“天府科创贷”融资支持,并在“天府产业贷”平台(https://zjcrz.scstl.net.cn/)完成解保的贷款项目。
二、贴息标准
对获得“天府科创贷”支持的企业,省级财政按照贷款金额年化1.5%对实际付息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贷款逾期超过15日的不予贴息支持(逾期日以贷款到期日为准)。
三、申请流程
申请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登录系统。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填报申请表。企业以单位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线如实、准确填报《四川省“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见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导出打印申请表,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三)上传附件材料。企业上传附件材料原件扫描件,文件命名须与类别名称保持一致。例:“天府科创贷”确认函.pdf。
1.“天府科创贷”确认函;
2.贷款合同;
3.银行实际放款凭证(放款回单,若有借据请上传);
4.付息凭证;
5.贷款结清凭证(还款回单或结清证明);
6.担保合同。
(四)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加强审核,确保贷款金额、贷款时间等填报数据与附件材料一致,并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和网上推荐提交。
四、有关要求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情况存在异常的企业,或被列入限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的企业,不符合补助要求。
(二)请申请企业认真填报和上传有关材料,确保填报数据与上传有关材料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企业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8:00。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尽早尽快申请,避免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被退回,导致错过申请截止时间。
(四)推荐单位应于2026年8月25日18:00前完成网上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申报企业情况,统一出具推荐函,于2026年8月26日18: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创新平台科,0831-8247103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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