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保险对科技创新风险缓释和兜底保障作用,助力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根据《宜宾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宜科保”产品认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并依法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行政经营许可。
2.成立了专门的科技保险服务团队,有专项经营推广计划。
3.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多个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应指定部门或机构统筹管理本公司的科技保险事宜,负责联系、统计数据、提供总结等工作。
(二)科技保险险种要求
1.申报的险种已通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报批或备案,可在宜宾市进行销售。
2.保险费率应当按照合理、公平、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保险费率可以上下浮动的,应当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和范围。
3.险种有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稳定科技型企业研发团队和增强高新技术产品竞争力等;有助于降低或分散科技企业在研发、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与销售和融资等环节中的风险。
二、险种类型
(一)重点引导类: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科技研发转化综合保险。
(二)一般引导类: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专利被侵犯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普惠综合保险。
三、申报材料
所需申报资料如下:
1.宜宾市科技保险险种备案申报表;
2.保险公司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保险公司最新版经营保险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4.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险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暂未取得批准文件但处于在售状态的保险险种,须打印保险公司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产品目录查询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开展科技保险工作的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
6.科技保险服务团队组织架构;
7.备案险种条款。
四、申报程序
(一)保险机构申报。保险机构于7月29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二)备案评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宜宾金融监管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审评结果和意见。
(三)结果发布。市科技局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保险机构及科技保险险种清单,在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市科技局发布“宜科保”备案清单。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平台科 马晨铭,0831-8247103。
附件:1.
宜宾市科技保险险种备案申报表.doc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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