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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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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4.10.08 阅读: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宜科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基地建设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宜宾市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主营业务、主要研究方向等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宜宾市产业规划,通过引进外国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关键共性、前沿引领、现代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行业带动发展上获得重大突破,从而推动创新体系与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并在引才引智机制创新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

(2)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引进外国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宜宾市工业综合竞争力迈入全市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独特模式与成功经验。

(3)符合我市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布局及相关政策,通过引进国(境)外各类高端紧缺人才和智力,推进教育与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宜宾,并已形成先进适用的引才引智工作模式、制度与渠道。

(4)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通过引进外国高端紧缺农业人才,在引进先进农林牧渔品种与种植养殖技术、构建农业农村产业体系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已成功开展引才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活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

3.建立了常态化的引才引智机制,制定了基地建设五年规划,备案后建设期内聘请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来宜开展技术指导和交流合作不少于10人次,培育、转化或推广引才引智成果不少于1项。

4.履行好人才安全保障责任并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具有为推进基地建设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

其他申报条件请参照《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一)《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

(二)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与引才引智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专家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须为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上一年度);

5.所获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7.有关科技创新平台资质证明材料;

8.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三、组织推荐和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申报书》,按属地报送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经初审后统一报市科技局。

(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可视情况组织会同单位及专家实地核实审查。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提出拟建设基地建议名单。

(四)组织公示。市科技局对拟建设基地名单在宜宾市科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研究审定。对经公示无异议工作站,市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发文认定为“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

四、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纸质版上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24年11月8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406室科技人才服务科(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交流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945896428@qq.com。

联系人:文雪萍 孙张磊 0831-8226207、15181483936


附件:1.宜宾市引才引智管理办法

        2.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申报书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1.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doc

2.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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